分享好友 技术首页 技术分类 切换频道

晴隆县黄金矿山土地复垦方案

2020-07-16 11:38180

一、晴隆县黄金矿山土地复垦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一)晴隆县黄金矿山土地复垦,使《晴隆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得以充分的体现,对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一补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通过晴隆县黄金矿山土地复垦,可以最大限度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

(三)通过晴隆县黄金矿山土地复垦可以增加耕地面积,可以解决部份矿区农民就业和生产生活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四)通过晴隆县黄金矿山土地复垦可以使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得以有机统一。

(五)晴隆县黄金矿山土地复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2条之规定,符合《晴隆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国家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相关政策。

二、晴隆县黄金矿山土地复垦的工程内容

(一)土地平整工程

采取机械措施对矿区内堆淋生产场地和堆渣场进行挖、推平整,平整地块单块面积不小于0.5亩,地块面起伏高差和地面坡度小于20厘米和50,清除地块内大于2厘米以上砾石。根据土地平整后的土壤砾石含量情况和农作物生长需要对部份复垦土地进行客土,客土层自然沉实厚度不小于30厘米,客土土壤以粘壤土为宜,砾石含量小于20%。地埂(坎)因地制宜采用干砌石埂(坎)或土埂(坎),干砌石埂(坎)要求砌筑稳固,顶宽大于40厘米,高不宜超过1.5米;土埂(坎)要求夯实,边坡坡度控制在650左右,边坡种植固土效果较好的当地灌木或草本植物进行固土。

(二)农田水利工程

在复垦土地易受冲刷的周围设置排洪沟或拦山沟防止山水冲刷地块,排洪沟或拦山沟采用块石干砌或浆砌,断面根据汇水面积和来水量确定,纵坡降要求不小于3‰。复垦耕地因土地工程性缺水因素按每亩5立方米左右设置水浇池,确保作物在春旱期保苗浇灌。

(三)生产道路工程

晴隆县黄金矿山矿区道路已基本贯通,对因垮塌或路面毁损的部份进行维修后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四)土壤改良工程

晴隆县黄金矿山土地复垦区域内土壤砾石含量高、肥力低下、保水保肥性差,加之经堆淋后土壤结构已被破坏,需进行改良培肥的任务很重。培肥土壤以生物培肥为主,种植紫花苕或满园花为主,生长初期每亩洒施尿素10公斤和过磷酸钙20公斤,待生物产量达到最高时翻耕入土,一年播种三次,连续实施三至五年。

(五)其它工程

其它工程主要有边坡植被固土、道路林网配套等工程。

三、晴隆县黄金矿山土地复垦的投资估算

土地复垦总投资约410万元(以项目初设预算投资为准),由州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解决。各分项投资结构如下:

(一)工程施工费360万元,占总投资的88%。其中:土地平整工程162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45%;农田水利工程54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15%;生产道路工程11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3%;土壤改良工程126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35%,其中购种费16万元,肥料费30万元,播种、翻耕劳务补助80万元;其它工程费7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2%。

(二)前期工作费29万元,占总投资的7%。其中土地测量费用8万元,可行性研究、土地清查、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10万元,招标费3万元,工程监理费8万元。

(三)竣工验收费10万元,占总投资的3%。其中工程验收费3万元,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2万元,竣工测量及土地登记费5万元。

(四)项目业主管理费7万元,占总投资的2%。

(五)不可预见费4万元,占总投资的1%。

免责声明:矿库网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为了传递信息,我们转载部分内容,尊重原作者的版权。所有转载文章仅用于学习和交流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
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根据《矿

0评论2023-05-252312

自然资源部:严禁以土地综合整治名义调整生态保护红线
4月2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通知,明确严禁以土地综合整治名义调整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资源部要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地区要严格控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稳定农业空间;严禁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此外,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地区,自然资源部严

0评论2023-04-271979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线上培训
报名可以联系

0评论2020-08-17508

陕西砂石开采审批将由县政府负责 林地、土地不再卡壳
8月5日,《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砂石矿权出让、登记将由县级政府负责,并积极推进净矿出让。《实施办法》规定,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石灰岩(建筑石料用、制灰用)、砂岩

0评论2020-08-12851

《自然资源管理知识手册》出版发行,人手一份!
内容,以应知应会为原则,以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解读为主线,旨在让各级自然资源管理人员了解当前自然资源管理的形势、主要任务、法律制度、违法违规责任以及督察和执法措施等,帮助大家践行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依法依规管

0评论2020-08-10267